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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月 高晓松当庭忏悔


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月 高晓松当庭忏悔

东方网5月18日消息:“我没有任何想为自己辩护的,我有的全部都是忏悔。我以前一直以为喝酒能给人自由,**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昨天下午,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坐在被告席上的高晓松做出了这样的忏悔。


尽管从“醉驾”肇事*今,高晓松的认罪态度良好,但由于他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法庭最终仍对其做了“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拘役6个月,同时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从网络视频直播来看,整个庭审过程中,高晓松表现得非常平静,并以“酒令智昏,以我为戒”呼吁公众远离“酒驾”。


“代驾”未到冲动上路


庭审过程中,高晓松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并承认起诉书上指控其所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在交代“醉驾”始末时,高晓松自述,当晚他与朋友三人在晚餐时“喝了一瓶白葡萄酒,之后又喝了一瓶威士忌”。他供认,自己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当时也曾找过“代驾”,但在昆仑饭店门口等候了20分钟后,眼看着“代驾”仍未赶到,“当时神智已经不清楚”的他冲动之下选择了自行开车上路,最终中途肇事追尾,并导致四车连环相撞。追尾后,由于开车时已不是很清醒,因此是被追尾的某车驾驶员报的警,但高晓松一直在现场等候没有离开。


当法庭告知其“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时,高晓松及其辩护律师均当场表示:“不申请!”不过,高晓松的辩护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特别指出:“请法庭注意,所有的笔录里高一直在说‘对不起’以及其他道歉的语言。”


庭上反省“自我膨胀”


“我相信法律公正,我相信法律也会维护一个犯罪人的其他权利。我希望传达给公众的就是:酒令智昏,以我为戒。”高晓松昨天在法庭上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忏悔:“我在明知自己酒醉而且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驾车就是对自己的生命和对他人生命及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我感谢司法部门和大家对我的教育!我的行为是自我膨胀的表现,我会吸取教训,我愿意以**的程度赔偿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我愿意做任何的义工工作,我希望这件事能警示所有喝酒的朋友,对我的家人以及社会致以我最诚挚的歉意。”


针对案发*今高晓松的认罪态度,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指出:“依据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被告人到案后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醉酒后造成交通事故,其在案发后能在案发现场等待处理。被告人造成四车相撞三人受伤,其面对媒体连说多个‘对不起’,表示了自己的歉意。综上,请合议庭对被告人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并根据其定罪情节、悔罪态度对其依法判处。”


主动放弃“无罪辩护”


律师在辩护过程指出:“被告人在积极赔偿方面表现出了他积极的态度和悔过的态度,已经赔偿到位,并且当事人自愿提出,没有想到这个事情的结果是这么严重,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并且也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希望对被告人能够从轻处理。”同时,律师辩称,高晓松的“酒精检测报告”从证据上来说存在瑕疵,“如果真正从法律的严谨性和合法性讲,理论上和程序上是存在着给被告人脱罪的可能的”,但在有可能对被告人做无罪辩护的情况下,高晓松主动劝说律师放弃。“他说一切事实都存在,不想回避什么,即使是有这种可能,也不要这么做。”


最终,法庭本着“严肃国法,维护公共安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第52条,第53条,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高晓松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决书将于闭庭后5日内送达。


认罪态度令人气回暖


与此前几乎一面倒要求对其量以重刑不同,昨天高晓松“醉驾案”宣判后,不少网友均对他良好的认罪态度表示认可,一度大幅滑落的人气明显得以回暖。


有网友表示:“虽然高晓松犯罪了,被判刑了,但是他的态度不会给他的形象减分,甚*我觉得还有点加分,因为他很坦诚和真实。”他的表现甚*让网友大赞:“有担当,够男人!”有网友更质疑道:“为什么他判得最重?就因为他是名人?!”


一些网友则直言:“醉驾纳入刑法真是大快人心!虽然音乐人高晓松对社会做出不良示范,但认错态度很诚恳,没有丝毫推卸责任的说词。比起那些死不悔改,威胁侵犯他人的人身安全、致死的人来说,真是好太多了。有关这方面的法律再重一些也不过分!毕竟人命不是儿戏!”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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