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对故意杀人罪死刑适用
和裁判规则及九大指导案例汇编(七)
2、发生在近亲属之间的故意杀人案件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体现罪责刑相适应。
——应从罪行评价角度、预防犯罪角度和矛盾化解角度充分考量被害人过错、被告人犯意引发原因、被告人改造难度以及矛盾化解等因素,以便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近亲属 被害人过错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案情摘要:被害人张某甲、李某系被告人张某的父母。张某因李某曾经殴打其祖母并将其祖母居住的房子欺骗过户到李某名下,李某对其自幼经常打骂,(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管教方式粗暴,而对李某积怨很深。2007年9月,张某因朋友向其借款,遂隐瞒张某甲、李某,将家中房产证作抵押从银行贷款人民币6万元,并将部分贷款出借给其朋友,剩余部分全部挥霍。张某甲、李某得知后,经常对张某大加责骂。张某不堪忍受,遂计划杀害张某甲、李某。2008年10月12日,张某通过其同事找来一包“毒鼠强”。当晚6时许,张某将从快餐店购买的紫菜蛋汤等三个菜带回家中供张某甲、李某食用,并将“毒鼠强”放入紫菜蛋汤后借故离开。当晚8时许,张某返回家中看见张某甲、李某已呈中毒症状,便从房间找来一根背包带,勒张某甲颈部,后又在房间找来一把单刃尖刀,刺张某甲颈部一刀,刺、割李某颈部数刀,致张某甲、李某死亡。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死刑,二审法院改判死缓,**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法院观点:本案被告人张某作案手段十分残忍,犯罪意志十分坚决,危害后果十分严重,以一般故意杀人犯罪论,应当判处张某死刑立即执行。然而,本案具有诸多特殊之处:犯罪发生在近亲属之间;诱发案件发生的原因较为复杂;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被告人犯罪时刚满19周岁,刚过可以判处死刑的年龄;其社会危害性、对社会公众安全感的影响均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有所不同。对于上述特殊情况,要客观、全面、综合把握,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科学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实务观点:根据《**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于因家庭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以及因被害方过错引发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但只要是依法可不立即执行的,就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杀人案件,不能仅重视行为的危害后果,还应着重考量被告人的主观动机、被害人过错、被告人悔罪、改造难度、被害人亲属态度等多种因素,全面、综合把握。
案例链接:《张某故意杀人案——如何在近亲属之间的杀人犯罪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载自《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761号。
文/冉旭
凡本网站转载以及编辑整理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仅可用于法律知识的普及、学习、交流之用。未经本站以及原创作者同意不得有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