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是保证人的财产必须合法取得并能独立支配。因为只有合法取得的财产,才能享有独立支配的权利。从本质上说,非法获得的财产不能成为保证人的财产。因为他无权对该财产进行支配,更谈不上用该财产进行担保了。另外,保证人用于担保的财产必须是现有的财产,而不能是尚未取得、将来可能得到的财产。因为保证合同有严格的期限要求。否则,当被保证人不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保证人也没有能力代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那么保证就失去了实际作用和意义。 自然人作保证人时,除应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外,也必须具有足够的能够独立支配的合(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法财产,而且这种财产还必须是属于个人的。这是保证人责任的特定性所要求的,而不能用与他人共有的、或为他人暂时保管的财产进行担保。 第三,保证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在借款合同中保证人之所以为借款人进行担保,它们大多都基于被保证人的请求及保证人对借款人的信任。它们之间实际上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信用关系。这种关系可能使保证人为此而承担法律责任,而对债权人又不能享有相对应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说,保证实际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是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此,我国《民法通则》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作为民事法律关系能否成立了必要条件之一加之规定,保证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保证人在知道保证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前提下自愿作出担保(其意思表示即是真实的),保证才合法有效。:。。·OO: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3.1担连带责任。”《借款合同条例》第八条规定:’‘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连带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由此可见借款合同保证责任的形式有两种:一种为代履行的责任,一十)为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何种责任取决于保证人与借款人的约定。借款保证合同的代为履行的责任是指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即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义务。代为履行的责任为补充责任,只有在借款方不履行的情况下,保证(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清偿责任,则是指保证人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履行与清偿的责任,在承担责任上,保证人和借款人没有先后之分,只要借款及利息没有按期归还的写实存五,不论借款人能否履行义务,贷款人都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义务或清偿。保证人负连带责任只有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适用,如对履行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则保证人只能负代为履行的责任。 在借款合同中,除保证责任形式外,还有一个保证责任范围问题。借款保证责任的范围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可以是主债务的全部,也可以是主债务的部分。没有约定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应是全部的主债务,做为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不应超过主债务的范围。借款 ?昏了官合同借款人的主债务的范围,不仅包括借款本金,还包括借款应付的利息、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金等。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只能等于或小于被保证人的责任范围(即义务范围)。同时可以随着债务人的债务减少而减少,但不能任意增加。只有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征得保证人同意后新增加的债务部分,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gOON哈借款合同保证人在什么情况下应该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目前司法实践中认识虽然不尽一致,但一般应当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第一个前提是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是保:工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基础.只有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借新合同当事人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借款合同才依法应当履行。只有保证合同合法有效,保证人为自己设定的担保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借款合同无效,借款合同当事人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自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