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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若干疑难民法问题研究


民间借贷若干疑难民法问题研究

民间借贷一直处于半地下状态,它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目前,我们对民间借贷的研究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对民间借贷的研究还存在许多的问题与不足之处,例如:第一,民间借贷的概念理解众说纷云,定义更是五花八门,对民间借贷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第二,现实中,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比比皆是,但是企业间借贷也存在现实生活中已久,企业间的借贷在法律上却难以得到认可,企业间借贷如何得到保障。第三,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标准不一,为了维护借贷人的利益,诉讼时效的统一势在必得。第四,民间借贷利息存在着复利与高利贷问题。复利为现在法律所不认可,高利贷以4倍为标准,但是复利有其存在的经济基础和法律基础,国家利率的管制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也产生了一些不好的社会效果,利率的市场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导致民间借贷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民间借贷的法律体系不健全,上述问题笔者在下面文章中将分别进行必要的阐述和法律完善分析。民间借贷作为一民事行为,我国目前对其的法律规定过于零散,民间借贷行为作为合同行为的一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畴,法律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立法过于粗略,缺乏可操作性,不能对(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我国民间借贷做出全面规范引导,无法适应经济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在立法上当务之急就是制定一部适用于全国的、法律效力比较高的、专门的规范民间借贷的单行法规,对民间借贷的概念、主体、借款数额、资金用途、借贷利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诉讼时效等作出详细规定,将民间借贷行为及后果完全纳入法制轨道。当然,在目前对民间借贷及其法律问题的研究之中所存在的问题远远不止这些,笔者只是就较为有代表性的问题予以阐述,同时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

我国民间借贷概述

我国民间借贷概述研究某一法律规制,首先得认识这一法律规制,而认识它,又先得从概念和内涵说起。我们研究民间借贷,概念和内涵是认识民间借贷进而探讨相关法律规制问题的逻辑起点。

民间借贷概念、特征和表现形式

民间借贷概念一般而言,给出一个事物的概念*少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概念要简洁而不繁琐,二是要能够准确地反映该事物的木质特征,能区别与其他相类似的事物。关于民间借贷概念,学者们提出了种种不同的看法:第一,民间借贷是相对于有金融机构参与其中的借贷融资行为。具体而言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借贷关系,只要(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气第二,民间借贷就是指企业之间、个人之间、个人和企业之间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第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单位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额的**出借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约定利息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第四,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借贷货币、实物和其他财产的行为?。分析上述概念,尽管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还是存在着缺陷和不足。第一种说法中,公民是民间借贷必备的主体,脱离了公民无法形成民间借贷,笔者认为这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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