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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地区虚假诉讼应对措施


典型地区虚假诉讼应对措施

年 6 月,江苏省高院、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司法厅联合会签《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合力防范虚假诉讼,建立健全虚假诉讼查处工作机制。今年来,江苏各地民间借贷、拆迁安置、房地产权属等民事案件大幅度增加,不法行为人虚构捏造事实、虚构法律关系、伪造证据制造虚假诉讼现象频发。2011 年* 13 年 10 月,检察机关共监督查处虚假诉讼案件 1500 余起,涉案金额更是高达 3.9 亿元,且有 42 名虚假诉讼当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部分涉案人员依法做出罚款、拘留等处罚。如南通市某企业老板为了逃避债务稀释债权,勾结朋友亲戚,伪造借条等证据,捏造出两百多万的债务,人为制造出多达 20 余起虚假诉讼案件。为创造诚信诉讼的良好法制环境,江苏省泗洪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打出组合拳,2012 年 9 月制定实施《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规定》,建立法院、检察院、公安联合防范查处虚假诉讼的协调会议机制。规定向当事人发放《防范虚假民事诉讼提示书》,提示当事人为虚假诉讼所要(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承担的法律后果。针对民间借贷相关虚假诉讼案件多发的状况,制定“查源头、查利息、查流向”等多项甄别虚假诉讼措施,强化防范力度。院长耿辉在院干警大会上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规定》,认清虚假诉讼的主要特征、常见类型及各类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的情形,增强防范意识,要求审判部门审理案件时加强关联案件的查询,尤其注意虚假调解案件的排除。该院在诚信诉讼建设上不断深化,鼓励对虚假诉讼的举报并给予奖励,明确规定了协助行为人虚假诉讼的律师、代理人等需承受的法律责任,对上述参与者,及时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对其依法严肃处理。在立案大厅滚动字幕牌及公告栏予以公示,引导诚信诉讼。在对虚假诉讼、逃避执行等妨害诉讼的行为严厉制裁的同时,通过媒体、网络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成立信 10 息查询**,提供服务查询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净化诉讼环境,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2011 年 9 月,江西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制定了《关于预防和惩处虚假诉讼暂行规定》,分六部分共 38 条,对受案立案、审查处理及法律责任都做出详细规定。规定建立“附卷警示”制度,要求审判人员在发现疑似虚假诉讼(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时,将反常情况附卷记录,在案件的审理、执行中予以警示;规定了查清并预防虚假诉讼的具体措施,如当事人必须到庭接受调查参加法庭辩论,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物证书证要是原始证据,法院在加强职权范围内的调查取证,对调解协议强化合法性审查等。法院在审理、执行案件中,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的材料、线索,应及时将其已送公安或检查机关查处,民事案件一般中止审理,如不影响则民事部分可继续审理。明确了以获取不法利益为目的,故意为虚假诉讼,侵害了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构成刑事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罪名包括妨害作证罪、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11此项规定内容详实周全,具备执行性和操作性,从预防到惩罚的各项措施有许多亮点,但毕竟是地方性文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的确定也不符合立法体制,各地执行上也难以统一。 2010 年 8 月,黑龙江高院下发《关于处理虚假诉讼行为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意见中列举了再虚假诉讼领域频发的 11 类纠纷案件,如自然人、濒临破产的法人的财产纠纷,房屋买卖、确权纠纷,拆迁补偿纠纷,认定驰名商标等,对此类案件着重审查,若确属虚假诉讼,则裁定驳回起诉,对行为人从重处罚。对离婚、借款等高危案件作出更细致的审查规定。加强对调解案件中,当事人主动要求或调解协议异常快速达成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核实疑点,不因当事人行使处分权或自认降低审查标准。律师参与的,建议(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司法行政部门吊销执照,法官参与的,根据相关处分条例严肃处理。此项意见就惩罚措施上看,规范整理了现行的法律和政策,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在惩治力度上还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需不断完善。以上从对虚假诉讼进行**预防和查处的措施及范围看,各地做法大体上有一致之处,但细微处各有亮点、各有**。各地区相继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可 11 以看出对虚假诉讼行为规制的重视,各地经验也为将来的统一立法提供有利的借鉴与参考。总之,没有统一的、更高效率的立法,终究是不利于虚假诉讼行为的遏制,不利于对其规范、惩治,也不利于对受害人的救济。因此期望在充分的实证调研、完备的理论研究下,全国统一的规制虚假诉讼的法律政策能尽快出台,予以更高效力的执法依据,更强有力的规范惩治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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