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股权分割既不同于股权转让,也与股权继承存在区别,目前我国的公司法和婚姻法都没有对夫妻股权分割的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
我们认为,从股权的性质和利益平衡的角度来看,夫妻股权分割应当是股权的分割而不是股权价值的分割。 近年来,涉及股权分割的婚姻家庭案件越来越多。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自由流通,对股东资格没有限制,且在公开市场上可以得到公平的估价,因而分割时相对容易处理。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所代表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而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称股权、出资额)流通的限制性,在夫妻财产分割中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问题就比较复杂了。对这种以资本性为主的收益的认定和处理难点很多,(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
目前的立法没有直接的规定,本文拟从夫妻股权的归属与分割存在的争议及难点入手研究离婚时夫妻股权分割的问题,以期实现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