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黑龙江律师网

民间借贷基本理论概述.


民间借贷基本理论概述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

民间借贷并非经济学或法律学术语,并与其概念,我国尚无确切界定。一般认为,民间借贷是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借贷而言,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自发形成的社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问的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让渡及本息偿付的活动行为。因其独立于一般金融机构,所以冠之于“民间”一词来区别于“官方”和“正规”借贷。

民间借贷概念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民间借贷是各种民间融资的总称,即除正规金融借贷以外的借贷,它处在国家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之外,不在官方的统计报表中被披露,属于一种非正规的金融活动。狭义的民间借贷仅指民间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活动。本文以广义的民间借贷为调查研究对象。

二、民间借贷的分类

民间借贷按其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有组织无机构的各种民间合会或抬会等组织形式;二是无组织无机构自发的社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三是有组织有机构但是未得到法律认可的“地下钱庄”、“地下银行”等组织形式。

民间借贷按其从事的活动性质划分,可分为“黑色金融”和“灰色金融”两类。“黑色金融”是既不合法又不合理,不仅为(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现行法律法规所不容,而且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未来也不可能取得合法资格的金融活动,对社会和经济只有弊没有利,如非法集资、“高利贷”等。另一类“灰色金融”没有法律规定但合理存在,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保护,虽然现行法律法规未专门立法规定,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利大于弊,如亲朋好友之间借贷、企业互相融资等。

民间借贷按借款人借款用途划分,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生产经营性借贷,如农业生产、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经营等;第二类为生活消费性借贷,如修建房屋、婚丧嫁娶、子女就学等;第三类为非理性借贷,如赌博、走私、洗钱等。

三、民间借贷对我国经济的作用

1.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借贷的不足,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

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在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但由金融结构失衡等,我国的金融抑制还比较严重,广大个体私营经济、中小企业缺少金融支持,只能转而寻求民间借贷寻求资金上的支持。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的促进作用日益凸显。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其(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工业产值、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分别约占全国的60%,40%,60%。但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仍困难重重,其中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是中小企业成长前进中的桎梏。

我国是典型的二元经济国家,城乡经济和金融发展极不平衡,多种经营形式、多种所有制成分、多种经营层次并存的状况在我国将长期存在,这也导致我国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正规金融与民间借贷的互补效应更大。

2.与正规金融借贷互为补充,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正规金融借贷的发展

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借贷存在着机枪的互补关系,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借贷的不足。同时,民间借贷以其运作效率高、交易方式灵活、手续简便、交易成本低的优点,吸纳了更多企业选择民间借贷而不是效率低下、程序繁琐、服务滞后的正规金融借贷。这就使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借贷的地位形成了挑战,是正规金融借贷产生危机意识,在对比中发现自己的不足,促使其转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因此,竞争促进共同进步,正规金融借贷也能在民间借贷的鞭策之下形成良性发展。

正规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正规企业、社会的较高**以及国家机构。非正规金融或民间借贷社会各个**都可获得,但其主要对象是处于较低**的人群。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与民间借贷之间有较强的互补性。民间借贷本身具有信息优势,可以避免和减少中小企业、个人等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所以有利于提高社会资金运转效率。

3.民间借贷对经济金融具有较强的正效应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公有经济体的重要融资方式和渠道,对经济金融具有较强的促进效应,一是促进了“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民间借贷较大程度上满足了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需求,加速了社会资金总量的扩充、流动,弥补了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供给的不足,有利于优化经济资源配置。二是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地的信用环境。三是民间借贷所固有的趋利性使得其大量流向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优的行业、产业和企业,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结构的调整。

据中国人民银行廊坊**支行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一2009年上半年,中小企业的贷款满足率分别为48%,49.9%,和47%,呈现小幅下降趋势;而与此同时,中小企业的民间借贷额度在其融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则一直保持在35%,35.6%和35.8%;自然人民间借贷占其全部融资总额的比例则始终保持在47%-49%。

四、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的必然性

1.金融市场不完善是民间借贷发展的制度原因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自发金融形式,本身就是金融市场不完善、正规金融借贷不能充分满足金融需求的产物。首先,(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我国金融市场相当程度上承袭了计划经济时代严格的金融管制的特点,资本市场开放度不高,这就造成了资本的供给与需求的严重脱节,民间借贷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和快速发展,实则是顺应了经济发展的要求,适时而生。其次,我国正规金融借贷效率低下、程序繁琐、服务滞后,这些缺点使人们越发倾向于选择高效、简便的民间借贷。

2.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具有深层次的文化因素

我国历史上各封建*朝大都推行控制人口流动的保甲制度,因此我国历来人口流动并不频繁,人们以血缘亲属关系为依托集群而居,彼此之间的相互帮扶已经形成惯例,因此小范围的民间借贷得以发展。而且我国居民历来有勤俭持家的传统,这就为民间借贷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来源。长期的历史传统影响下,现今的人们也更容易接受民间借贷。

3.民间资金需求旺盛,是民间借贷发展的主要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得以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以显著提高。民营经济在吸纳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扩大外贸出口、安排劳动力就业、增加税收、增加国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实现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重要社会基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而正规金融借贷渠道远远不能满足民营企业的需求,因此只能转而寻求民间资金。而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民间产生大量闲置资金,这就为民间借贷提供了资金来源。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微信:13304590183
邮箱:13304590183@163.com
网址:www.13304590183.com
本技术支持:黑龙江泰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黑ICP备19001836号-2
律师服务电话:1379699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