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关系在未被依法确认为无效之前的原则适用
合同关系在未被依法确认为无效之前,应适用有效推定原则。未经人民法院形成判决确认效力的合同关系,不宜**地说它是无效的。第一,**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则适用合同法。”该规定表明,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施前成立的合同,按照该法的规定属于有效合同关系的,在该法实施后均按有效合同关系对待,尽管按照该合同行为成立时的法律规定是无效的,也不按无效合同关系论处。这说明合同关系的效力不是恒定不变的。一个合同关系在此时应当认定其无效,在彼时又可能认定其有效。第二,**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这里的 “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的规定,从反面告诉我们,未被依法撤销的行为应当视为有效行为。 基于上述分析,企业之间借款关系在人民法院形成判决确定其无效之前,应适用有效推定原则,推定(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其为有效。企业之间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应以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时为确定标准
企业之间借款关系无效是从形成判决宣告其无效之日起溯及既往的无效,在形成判决前适用有效推定原则
合同关系的无效,在诉讼中须有一个形成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对合同关系无效的法律效力后 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定,是为了解决权利人在民商事活动中的权利主张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其民事权益是否应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只能根据民商法中的侵权法中的规定进行盼。
首先,在权利人处分自己的权利的范围内,他人分享或享有权利人原有的权利,不应构成侵权行为。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属于私法上的权利,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法律禁止权利人处分权利的行为,只是对其私权利处分行为的干预,是使其权利回复到原有的权利状态,并非同时必然带来他人对其权利的浸害事实。只有权利人不同意他人分享或享有其权利时,才可能发生他人侵权的问题。因此,侵权是以权利人对其权利是保护或是处分的意思表示为认定的标准。当权利人意欲维持其原有的权利状态或实现其权利,而他人却要占有或妨碍其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时,即发生侵权行为。当权利人处分其权利时,他人占有(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其权利,符合权利人对权利的处分意愿,此时不会发生其权利被侵害的情形。
其次,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定,是以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是否向义务人主张权利的行为事实来确定是否存在侵权为基础,然后从侵权事实的存在来分析权利人是否知道或是否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来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 第三,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的,这主要涉及权利人在民商事活动中的民事权利是否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间题,属于私权利的保护范畴;而人民法院确认企业之间借款关系无效,是在诉讼中适用国家干预原则的审判行为,是解决当事人的合同关系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因此,确定出借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与确认企业之间借款关系的无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范畴,没有必然的联系。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企业之间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期间中,借款人使用该笔借款,不应当认为借款人使用出借人的该款项具有对民商事活动中私权利的侵权性,而只是借款人借用该款项,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不具有合法性。也就是说,不合法的行为未必都是侵犯权利人在私法上的权利的侵权行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将其一定的款项交由借款人使用,是(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自己处分该款项的意思表示,是私法上的权利的行使问题。除了其在借款期限内以借款合同无效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借款合同无效,请求借款人按照无效返还原则返还借款之外,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出借人在其合同关系未经确认机关依法确认无效之前,即在其借款关系存续期间,只能是依据其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当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已经届*,借款人未履行偿还借款的义务时,出借人即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应为该笔借款的到期日。该笔借款的到期日即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