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合伙企业最基本的法律特征,也是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根本区别。虽然通过本法规定的程序,使合伙企业获得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但它仍没有像法人企业那样形成完全人格化的主体。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合伙企业仍然是合伙的一般原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拥有较大的共同控制权。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方式上也不像公司股东那样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本条规定的无限连带责任,实际是无限责任与连带责任的结合。所谓无限责任即在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合伙人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偿付自己承担的债务份额,直到清偿完毕为止;所谓连带责任即指当债权人追究各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某一合伙人无力承担这种责任时,其他合伙人有连带承担其偿付债务的义务。因此,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其债权人即可向其任何一个普通合伙人主张权利,要求其偿付债务。该合(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伙人负有代合伙企业偿付债务的责任,这种责任既包括他自己应承担的债务份额,也包括其他合伙人应承担部分。这种连带责任虽然增大了合伙人的风险,但同时也增加了合伙企业的对外信誉,使企业获得了更强的偿债能力。
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
上海市杨浦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兹有公司(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署了《委托担保责任保证书》,承贵**接受委托为其提供万元(大写)贷款担保,为维护贵**的合法权益。本人愿以个人所有财产及权益,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贵**提供反担保。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对《委托担保责任保证书》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未按《委托担保责任保证书》中的承诺按期足额偿还全部债务,导致贵**损失的,本人保证在收到贵**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
二、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中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或变更名称、住所、章(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导致的变化。
三、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例的全部财产。
2、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3、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四、在任何情况下,在贵**尚未全部收回担保代偿款项之前,无论本人是否已经向贵**部分履行了代偿责任,必须待贵**代偿款项全部收回之后,才可向债务人(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五、贵**给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委托担保责任保证书》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贵**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贵**根据《委托担保责任保证书》所提供的担保债权被全部清偿为止。
七、本保证书一式四份,贵**与本人各执二份。
承诺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结婚证编号:字,第号
住所:邮编:
住所电话: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