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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关关于送达退还风险类保证金 通知的公告


*琳、于蕾: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11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琳、于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为其赔付的贷款本息21 397.14元、保险费3 451.67元及自2015年12月26日*2016年3月30日的违约金2 032.73元及自2016年3月31日始*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乔福坤、*秀玲: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11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乔福坤、*秀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为其赔付的贷款本息33 857.44元、保险费2 760.92元及自2015年10月21日*2016年3月30日的违约金5451.05元及自2016年3月31日始*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石虎、淄博中久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周村购物广场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申请撤诉,本院准许,案件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158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蔡东:本院受理的原告淄博市丝绸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118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石虎、张颖: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11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石虎、张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为其赔付的贷款本息63 434.88元、保险费5 536.57元及自2015年6月1日*2016年3月30日的违约金19 157.33元及自2016年3月31日始*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秀玲、乔福坤: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11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秀玲、乔福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为其赔付的贷款本息40 688.62元、保险费4 710.37元及自2015年8月7日*2016年3月30日的违约金9 602.51元及自2016年3月31日始*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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