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权人物
花1年时间追回1万元
维权心得:购房时必须检查中介所有开出的单据是否有公章、私章和日期,如果发现中介有不法的行为,与其交涉时,**都留下录音证据。虽然法律诉讼的程序多比较复杂,但只要证据确凿,一定能告赢中介。
从满怀希望买房到遭遇无良中介的陷阱,买楼不成,1万元诚意金还被中介私吞,到目前四处奔走,打赢官司讨回公道,只等待法院强制执行,朱小姐(化名)的维权之路走了接近1年。去年4月4日,朱小姐和研究生毕业的男朋友因准备结婚,开始在滨江东一带看二手房,后来通过当地一家名为银融房地产的中介,朱小姐看中了金雅苑(论坛新闻)一套单位,比较有意向购买。当时中介李某告知业主的放盘价是50万元,但朱小姐愿意成交的价格(论坛新闻)却是48万元。于是在中介的要求下,签订了一份买方委托意向书,并交给中介1万元的诚意金。意向书(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的内容为中介承诺将房价谈*48万元,否则退还诚意金。4月4日晚,李某电话告知朱小姐业主只同意49万元出售,让买家4月6日到分店与业主商谈。但谁知朱小姐如约到了分店后,并没有见到业主。李某出示一份声称是业主签署的房屋售价49万元的委托书,还称由于业主私人原因,三方合同上只能写售价47万元,剩余2万元则由朱小姐付给银融中介滨江分公司,再由其转交给业主。这时朱小姐意识到中介有可能吃差价,因此未在三方合同上签字。4月7日,李某来电话称朱小姐违约,1万元诚意金已经由其与业主均分了。
明明委托意向书上写得清清楚楚,中介却要生出很多枝节来吃掉诚意金。我当时就觉得完全是没有道理的。只是由于第一次购房,完全没有经验,一时间上当受骗,还遭到中介辱骂,我当时不知所措。朱小姐回想起来还很激动地说,不过,还好社会上有无良的中介,也有好心人。我购(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房前,曾经在一家银行咨询过二手房按揭的事情。热心的银行职员听说了我的遭遇之后,跟我说了一些购房的经验和交易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还主动陪我去中介、业主处交涉并到房管局中介管理所投诉。同时还介绍认识了媒体的记者,又介绍相熟的律师帮助我打官司。我当即就坚定了一定要将中介告到底的决心。
在朱小姐与中介相关人员对簿公堂的诉讼中,朱小姐说:我见到业主后,业主梁某告知我只签署过售价47万元的委托书,从未签署售价49万元的委托书。中介意在吃差价,而吃差价未成,就想私吞我交的诚意金。我从业主处还得知,中介李某还和业主签署了一份内容为朱小姐放弃购买该房、业主不得将房再卖给朱小姐的协议书,并从业主处将我交的1万元诚意金拿回5000元作为中介费。朱小姐的辩护律师也认为,中介李某未经任何合法途径,擅自与业主均分朱小姐诚意金不合法;中介李某对业主、朱小姐双方隐瞒事实,构成欺诈行为,存在吃差价企图;李某拒不出示与业主签署的所谓售价49万元委托书,说明其有伪造业主委托书的嫌疑。最终,法院也判决中介在未能完成朱小姐的购房条件的情况下,必须退还其所交的相关诚意金。
如今,朱小姐的身份也已经变成了朱太太,遗憾的是,遭遇了中介的陷阱后,他们未能在婚前顺利买到房。但朱小姐说:我必须站出来,现在年轻人想拥有自己的房子的确不容易,很多人买不起一手房也只能选二手房,如果无良中介不得到惩处,只会更无所忌惮,更多人将遭遇陷阱。
教你维权
维权程序:进行交易前,一定要核实房屋权属情况以及产权人身份证明等等。在交易中如遭遇中介欺诈,可以向房管局投诉或向市中介所投诉。如果买卖双方产生问题,可以诉诸法律解决。
维权难点:当前,房屋中介服务是一个比较热门的行当,但不少中介人只是一部(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电话、一间房子、几十张卡片就搞起业务来。有的房屋租赁中介公司根本不考虑用户的利益,向用户提供的房源靠相互炒作;还有的中介人无论做成与否,都要事先索取高额中介费用,致使消费者或用户一不留神便上当受骗。
注意事项:交易前买卖双方应考察中介公司的信誉记录。有信誉的中介公司在工商局与中介事务所的投诉记录几乎为零。因为讲信誉的公司会十分注重客户对自己公司的满意度。相反,黑中介或骗人的中介公司,虽然具备中介营业资质,但是在工商局与中介事务所的记录却是劣迹斑斑。因此对于中介公司的考察还应包括中介公司的投诉记录及其信誉在工商局的备案情况。
专家说法
买方可从合同方面保护自己
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美舟律师建议,市民想通过房产中介卖房,要小心房产中介赚取差价;如果市民想通过房产中介买房,要仔细审查出卖方对房产和配套设施是否拥有完全的产权,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针对目前少数中介采用欺诈手段,骗吃买方定金、中介费的情况,*美舟律师建议买方从合同方面保护自己。在落定阶段,在承诺书等文书上用手写方式注明:如无签订三方协议(买卖协议),经纪方退还上述款项给买方。在签订三方协议(买卖协议)阶段,在买卖协议中备注(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栏以手写方式注明:在成功递件过户当日支付全部中介费,本规定与中介佣金确认书等文件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如中介坚持签约时支付中介费,则在买卖协议中备注栏以手写方式注明:非因买方责任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经纪方退还中介费给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