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列条款:
⑴寄存人和保管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⑵保管物品的详细名称;
⑶保管物品的规格、型号;
⑷保管物品(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的数量、质量;
⑸保管的方法及场所;
⑹保管的手续(主要指存、领手续);
⑺验收的方法;
⑻损耗标准及损耗的处理;
⑼费用的负担和结算方法;
⑽违约责任;
⑾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⑿其他要约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