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及时报警让交警到现场进行处理,交警处理后会确定事故的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责任划分一定的依据,那么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怎样的?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情形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7、机动车未按规定调头事故。
8、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
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
10、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11、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
1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的事故。
13、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14、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
三、2017年黑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参考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97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634.1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162元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813.6元
5、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0794元/年
6、上年度全省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23793元
采矿业58079元
制造业39668元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4355元
建筑业36581元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38346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50817元
批发和零售业43308元
住宿和餐饮业55780元
金融业57385元
房地产业36849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8722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60617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6855元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9320元
教育43379元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43194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9726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93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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