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强制执行特征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义务的相对人,(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依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其特征是:
(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
(3)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
(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是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义务的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