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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法院判决认定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案件的被执行人。

2、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

3、追加无偿接受被执行人财产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及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股东

被执行主体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资金的,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4、追加独资企业的业主为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

5、追加总公司、分公司为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追加该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同样,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为被执行人时,先执行分支机构财产,其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裁定追加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该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经营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可以裁定追加该企业其他分支机构为被执行人。

6、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

被执行主体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应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但第三人应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

7、追加被执行人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

被执行主体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但享有案外人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第三人在法定期间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8、追加妨害执行人为被执行人

案外人有妨害执行的行为,致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的,可以裁定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人。这里所指的是指对人民法院负有执行协助义务有关机构或单位,具有非法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行为,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情形。

9、追加被挂靠企业为被执行人

作为被执行主体的企业名为集体实为个体的,应当追加挂靠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为被执行主体履行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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