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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子以**为诱饵 猥亵强奸幼女被批捕



五旬男子以**为诱饵 猥亵强奸幼女被批捕

常德一五旬男子以**诱惑未满14岁幼女,先后实施猥亵、强奸行为。

9月1日,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批准逮捕。

现年59岁的黄某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非但未能痛改前非,(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反因色迷心窍,猥亵、强奸幼女,再入牢笼。

2014年4月,时年12岁的女孩董某通过女伴胡某认识黄某。当月某日下午2时许,胡某与董某到黄某住处玩耍,黄某以跟二人给钱为诱饵,要求二人让其触摸下身。董某年少懵懂,见有利可图,便同意黄某的要求。事后,黄某付给胡某、董某各100元钱。

此后,在2014年4月*2015年7月12日期间,黄某以跟董某给钱为由,先后5次电话将董某约出,以亲嘴、抚摸胸部等方式对董某进行猥亵。其中2015年6月下旬某日,对董某实施猥亵后,意犹未尽的黄某将董某强奸。事后,黄某每次均付给董某150元*270元不等的现金。

2015年7月12日晚,(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董某母亲获知黄某猥亵、强奸董某的情况后,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归案后,黄某如实交代猥亵、强奸董某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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