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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核心内容: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最本质的区别就是工作时间,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这里所说的工作时间不同并不是指工作时间段的不同,譬如是白天上班还是晚上上班,而是指工作小时数的不同。

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作为被法律认可的两种用工模式,二者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及经济补偿金等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非全日制是一种极为灵活的用工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全日制模式下存在的用工刚性,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竞争的愈发激烈,其发挥了很好的缓冲作用,并逐渐成为现在企业用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008年3月11日,小*进入上海某A宾馆担任前台工作,工作时间为晚上21点*早晨7点,每月工资为900元。工作*2009年4月10日,小*从朋友处得知,2008年上海市月**工资是960元,其工资还不足**工资,遂向单位提出要求补发工资差额,同时他认为自己每天工作10个小时,超过了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属于超时加班,所以还要求单位补发2008年3月*今的加班费。A宾馆则称,小*是在晚上上班,是非全日制员工,其工资不适用**工资标准,同时也不存在加班。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最本质的区别就是工作时间,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这里所说的工作时间不同并不是指工作时间段的不同,譬如是白天上班还是晚上上班,而是指工作小时数的不同。在我国,全日制的劳动者平均每天工作一般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一般不超过四十小时;而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四小时,(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同时,全日制用工一般按日计薪,工资不得低于月**工资,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是以小时计酬,其工资只要不低于**小时工资即可,并且,工资结算支付的周期通常最长也不超过十五天。

回到上述案例,小*尽管是在晚上上班,但是他每天工作长达10个小时,不仅不符合非全日制员工每天工作不超过四小时的标准,甚*已经超过了标准工作时间,存在超时加班,因此,A宾馆应当依法补足工资差额并向小*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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