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微博)消息(成法宣 四川在线(微博)记者 颜雪)日前,成都市成华区(微博)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
被告人张某因贩卖毒品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系重庆人,2011年9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管制一年;2012年9月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监外执行);2013年3月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元(监外执行);2013年9月再次因贩卖毒品落入法网。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从中获利,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张某曾因2011年9月贩卖毒品罪被判处管制一年;2012年9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监外执行);2013年3月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元(监外执行)。现在是在服刑期间又进行了犯罪,应当把前罪未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
鉴于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