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2002·8·15”特大贩毒案进行公开宣判,分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吓土、何炳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2002年8月12日,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接到举报,两名来自福州、莆田的不法分子正在莆田北高镇一带秘密联系购买毒品事宜。8月15日下午4时许,边防官兵在福厦路江口收费站设伏,(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
成功将已完成毒品交易妄图乘车逃跑的何炳坤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500.5克海洛因。之后,(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
专案组人员循线追踪,又在莆田涵江区抓获毒贩李吓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