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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轧到醉汉谎称路过被控故意杀人


男子驾车轧到醉汉谎称路过被控故意杀人

原本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却被肇事司机报假警美化成了途经旁观的一起意外事件。由于司机刻意隐瞒伤者被自己碾轧的伤情,造成其抢救不及时而死亡。这名自作聪明的司机也因此将自己推上凶杀案件的被告席。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司机侯某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事情要从2016年1月22日说起,当天晚上司机侯某驾驶小客车沿浦东新区盐朝公路由东向西行驶*盐朝公路南侧路面时,忽然感觉车辆一震。侯某立即下车查看,一看之下,侯某吓了一条。原来他轧着的并非野猫野狗,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只见一名满身酒气的男子因醉酒倒在了路**,而侯某的车不巧正好轧着了该男子。

侯某立刻将该男子从小客车左后轮拉出,并拨打“110”报警。然而,侯某害怕此次车祸给自己揽上麻烦,于是自作聪明地报了个假警。他谎称在盐朝公路东海镇社区卫生服务**马路边有人躺在地上,隐瞒其驾车碾压酒醉男子的事实。随后,警方来到现场,并找到了伤者*某的家属。可是由于*某正处于醉酒状态并已受伤,无法表述被撞情况。没看出什么外伤,家属便先将*某接回暂住处。可是,到家没多久,*某就因未送医院抢救而死亡了。

经鉴定,被害人*某是道路交通事故致胸部损伤,引起创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经检验,被害人*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21mg/ml,属醉酒。

到底是谁伤了*某?经过警方侦查,“好心人”侯某进入了警方视线。通过一系列证据的比对,证实正是侯某轧伤了*某,并报了假警。2016年1月23日,被告人侯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案发后,侯某已在家属帮助下对被害人家属作出部分经济赔偿8万元。

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侯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认为,被告人侯某具有坦白情节,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法庭上,侯某对于车祸伤人的事实没有否认,但他却认为自己只是交通肇事而非故意杀人。其辩护人也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侯某应以交通肇事犯罪定罪处罚;且其具有自首情节并已作出部分赔偿,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驾车碾轧被害人后即具有阻止被害人危险发生的义务,但其消极地未实施其应当作为并能够作为的救助行为,且因其不作为导致被害人死亡,可见被告人侯某主观上系间接故意,客观上存在不作为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犯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侯某具有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并能够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侯某已在家属的帮助下对被害人家属作出部分经济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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