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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港码头交货买方义务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如果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必须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B6、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B7、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在约定期限内的时间和/或在指定的目的港受领货物的点,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提货单或运输单据。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B10、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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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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