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2日、23日,犯罪嫌疑人胡某斌分别容留李某才、胡某伦在其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某大厦的家中吸食冰毒;李某才、胡某伦两名吸毒人员9月23日被福州市公安局新港派出所民警查获,胡某斌趁乱从窗户逃走。胡某伦、李某才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月9日胡某斌再次容留李某才在其家中吸食冰毒,最终警方将胡某斌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斌已被警方以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仍在紧张侦办中。
案例点睛:
毒品被称为全球“三大公害”之一。毒品危害人类健康,破坏家庭幸福,耗费大量钱财,诱发违法犯罪,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本案中胡某斌不但自己吸毒且一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毒,(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吸毒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规制的范畴,而容留他人吸毒则属于刑事犯罪,社会危害性更大,影响更坏。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8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胡某斌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