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黑龙江律师网

申请专利的公开日有法律效力


申请专利的公开日有法律效力

科学发现,只有第一,没有第二,第二就是**。

因此,有了发现,应在第一时间公开,申请专利是好的方式之一。

申请了专利,就有法定的公开时间,这时间是科学共同体公认的时间。

发现是不能申请专利的,但是,用发现制作产品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将发现作为产品申请专利,发现的时间也就确定了。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没有互联网。怎样将自已的发现保护?

论文交给杂志,不可能无条件的刊载,作为一名业余科学爱好者,是有自知之明的。

因此,申请专利就是一项好的方式了。

1986年,我申请了一项题目为:建立电磁力减轻物体重量概念的教具,1987年公开。这样,确定了发现公开的时间。

如果要取得成功,必须提前一步,在中国没有专利法时,我还是一名汽车修理工,我就在学习有关专利的知识了,同时,也在学习计算机的知识。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微信:13304590183
邮箱:13304590183@163.com
网址:www.13304590183.com
本技术支持:黑龙江泰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黑ICP备19001836号-2
律师服务电话:1379699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