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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强制保险法保障的受害人范围


受强制保险法保障的受害人范围

《条例》明确了受强制保险法保障的受害人范围,圈定了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的权利主体。

不是所有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都可以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主张权利。因为在《交法》第七十六条交织着两种法律关系三方当事人,一是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与受害人之间的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一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交通事故责任方)之间强制责任保险合同法律关系。只有既受侵权法保护又受强制责任保险法保护的受害人才可以同时向事故责任主体和保险公司主张权利。《交法》第七十六条和《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意义上的受害人和强制责任保险法意义上的受害人。

《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受害人只有两种类型,一是因单个机动车肇事而受到损害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本车人的驾驶员或乘客是否侵权法意义上的受害人?笔者认为,在单个机动车肇事的情形下,本车上的乘客,无论是无偿搭乘者,还是有偿搭载者,对民事责任主体都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故仍为受害人。但乘客中有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身份者,因是事故责任主体,不属于受害人。*于单方事故中的驾驶员一般是事故加害人,不具有受害人身份。二是因机动车之间肇事而受到损害的人,既包括参与肇事的机动车上的驾驶员和乘客,也包括非机动车上的人和行人。但是,本车驾驶员的受害人身份是相对参与肇事的他机动车的过失确定的,如果他机动车对事故的发生并无过失,则本车上的驾驶员纯属事故加害人,不具有受害人身份。*于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无论事故当时其身份是驾驶员、乘客还是车外第三人,如果在(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数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当然也有可能成为侵权法意义上的受害人,他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对象是依照侵权法归责原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其他肇事机动车民事责任主体。这只是直接受害人,若延及受害人之被抚养人和近亲属,受害人群体还要膨胀。在受害人提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保险公司能否作为当事人?如果能作当事人,是与被保险人一起列为共同被告还是列为第三人?该问题自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法》)实施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法规出台前,一直成为法律理论界与

在侵权法上,赔偿权利人与受害人为同一概念。**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亲属。”可见受害人为两种,一是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称为“直接受害人”;二是因直接受害人伤残、残废而蒙受生活资源损失和精神痛苦的被抚养人及直接受害人的近亲属,被称为“间接受害人”。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在侵权意义上为直接受害人,在其遭受伤残、死亡损害后,其赔偿权利人可能是其本人,也可能是其本人和被抚养人,也可能是其近亲属,即赔偿权利人可能是交通事故中的直接受害人,也可能是间接受害人。他们都可依侵权法的相关规定向事故责任主体主张权利。

相比较而言,受强制责任保险法保障的受害人范围极其狭窄,依《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强制保险的保障对象是(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被保险机动车致害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险人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条例》关于“受害第三人”的范围与我国商业三者险的“第三者”范围如出一辙。被保险人一般为致害人、事故责任人,在保险法上、侵权法上都不具受害人身份,自然排除在受害人范围之外,当无疑问,但与侵权法上的受害人范围相比,《条例》过滤掉了本车上的乘客,问题是:被保险人和车上人员是否一律被排除在受害人范围之外?这要分别不同情况而论。将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排除在强制保险受害人之外,一是出于保险公司保留“车上责任险”的商业利益考虑,二是考虑到200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要求从事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必须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乘客的人身财产损害可以依法得到赔偿。如此受害人就只剩下车外第三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无论是在单车肇事还是数车之间肇事中遭受损害,都是强制保险法保护的对象。自损事故(即无其他机动车参与,或虽有其他机动车参与,但他机动车无责的交通事故,包括单方事故)中的被保险人和本车人员不是强制责任保险的受害人,对本车的保险人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但在数车之间肇事的情况下,如果他车也属肇事机动车依法应负赔偿之责,肇事的本车上的被保险人和车上人员,相对于他车而言,也属受害第三人,可向他车的强制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另外,正在上下被保险车辆的人,亦应认定为本车上人员。

强制保险法意义上的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他们是交通事故的直接受害人,他们及其被抚养人和近亲属有同时起诉交通事故侵权民事责任主体和保险公司的原告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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