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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行政复议制度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缺陷是什么?怎么完善?

(一)行政复议机构尚不具备统一、独立的系统

(二)在具体办案的过程中欠缺公正性、当事人的正当权益难以保障

(三)对于行政复议有关依据和证据的忽视

(四)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的错位

(五)行政复议的司法化程度不高,欠缺合理的委托代理制度

完善的话

准确定位《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

单独设立行政复议机关,赋予“行政复议官”独立地位、并保证其专业性

转变原有的“非司法化”的立法理念,实现行政复议程序司法化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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