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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加入的法律依据,债务方面的法律


债务的法律定义

你好,对于父债子偿的问题,应当区别对待,比如说,在父亲借款期间,儿子还与自己的父亲共同居住,并且该款是用于家庭生活的。那不管父亲死亡后儿子是否有搬出原来的家,他已经实际的享受了该款,就应当对这部分款项承担责任。而比如说,在父亲借款时儿子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即不再与父亲一起居住的,儿子对该款没有享受到权利,就不用对父亲欠下的债务承担责任。而是由死亡的父亲的配偶即母亲来偿还。

希望采纳

债务纠纷方面的法律有哪些

有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债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就你所讲的这种情况,打官司很难胜(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诉,因为监控你很难取到,再者,监控的保留期间最长也就一个月左右,时间长了是会自动消除的

关于债务问题有什么相关法律?

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有相关规定

如下:

1、合同法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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