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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连带责任保证是什么?


顾名思义连带责任是一种连同他人一起承担相应责任的行为,连带行为由来已久古时候的连坐、株连都算是一种连带行为。连带责任发展到今天已经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关的规定。那么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常听到的连带责任保证指的又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为您一一解答。

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一、连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1、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2、**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连带责任有以下规定:

(1)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第四十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第四十一条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5)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二、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是什么?

1、根据担保法第十六条和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

2、连带责任保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我就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等相关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连带责任是十分重视的,这是因为一旦确认与当事人具有连带责任,相关人员就要与当事人共同承担相应的处罚。当然由于连带责任的这一法律特征,在认定连带责任时相关人员应当谨慎行事,确保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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