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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后补救措施


超过诉讼时效后补救措施 

来源::日期:2012-12-28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许许多多债权人或许是轻信债务人或是疏忽,等自己想通过人民法院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时候,发现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对此满怀懊恼,认为自己的债权无从能得到保障。但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间重新汁算”之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使诉讼时效中断,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维护。 (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

第一、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保住诉讼时效。  

第二、与债务人对账。这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重新计算。 

第三、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第四、与债务人协商要他提供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 

第五、找证人来证明曾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六、保留好证据(如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作为间接证据证明自己一直在主张权利。 

第七、向人民法院起诉。自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起,原诉讼时效中断。  

第八、与债务人协商使他同意履行义务。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要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租金等都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作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约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如有可能,可要求债务人去办证机关输清债公证。关键是取得和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证据。  

第九、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根据**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折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协调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间即重新计算。如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期限满时重新计算。此外,债权人向促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总之,债权人对自己每次主张权利时候尽可能留下凭据,同时稳妥保存,以备将来主张权利之用。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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