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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你的诉讼成本


个月,MobileStats Technologies公司由于财务状况不佳,撤回了它起诉政府侵犯专利、抄袭流动医疗急救车概念的官司,同时也放弃了对国防部提出的反诉进行抗辩的权利,因此在该专利权争议中败北。公司董事称,诉讼拖得太久,公司已无法再承担巨额的诉讼费用。

对普通百姓而言,民事诉讼是一个严肃的话题。选择打官司,就意味着旷日持久的诉讼程序战争和日积月累的法律费用。因此,在打官司前我们应当深思熟虑,分析诉讼带来的利与弊,从而做出正确的选择,避免得不偿失的情况。

积极改进讼费体制

诉讼费用往往是影响人们做出选择的重要因素。大法官梅达顺在新司法年开幕礼上,就以诉讼费用为致辞的**。新加坡法院正在积极改进讼费体制,以便削减诉讼开支,好让更多的人有能力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

首先,**法院(包括高庭(High Court)和上诉庭(Court of Appeal))的案件,即将试用审前讼费估算计划——诉讼各方向法庭提呈诉讼或上诉文件时,必须提供各自的讼费预算,让法院在裁定讼费时能作为参考,以避免胜诉方任意夸大讼费的要求。

其次,高庭和上诉庭将根据案件的最终解决方式(比如调解结案、原告撤诉、驳回起诉等),来决定各造应承担的讼费,这是法院已经在实行的方法。**,**法院将出版一套讼费指南,为公众提供讼费估算的参考,从而加速解决争议,减少“清算账单”(taxation)的听审(由法庭的主簿官计算与判定费用),避免当事人针对讼费提出不必要的上诉。

展开诉讼前 考虑三个问题

在司法机构积极改进讼费体制的同时,公众也应当在诉讼前和审讯期间,对讼费进行合理的筹划和选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一般而言,在正式展开诉讼前,当事人应当考虑三个问题:

第一,案件情况对我方是否有利?换句话说,案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主张是否合理?

比如起诉违约,自己能否提供双方正式签署的书面合同?如果只是口头合同或者双方未正式签署,那么证明有这样的合同关系就非常困难,需要其他证据补充。

另外,当事人还应当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没有依照合同履行义务,并证明因此遭受的损失,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第二,即使胜诉,当事人能否依靠判决获得清偿。这一点需要综合考虑败方执行判决的能力,以及当事人执行追讨行动时所需的额外费用。(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

法庭的判决仅仅是证明胜方对某事或某物有合法的权利,并不能帮助胜诉方强制执行索偿行动。倘若败方不履行判决,胜方只能申请查封与变卖令(Writ of Seizure and Sale),通过法庭的“执达吏”(bailiff)查封败方的资产。(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

第三,是否有其他更有效率的争议解决途径,比如仲裁和调解?

许多商业合同中往往都包含仲裁条款,而调解也是法庭大力支持的争议解决途径。很多时候,**的方法并不是在法庭上剑拔弩张,而是在中立第三方的主持下,心平气和地以对话方式达成共识。仲裁和调解不仅提供了更为简便自由的程序,也大大削减了双方的成本。

以上三点考量都与节约诉讼成本直接挂钩,当公众对以上三个问题不能确定时,应当及时咨询相关领域的律师。

听取律师的专业意见(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

当律师认为案件对客户颇为不利,并建议不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时,当事人应当听取律师的专业意见、详细了解律师的观点,切勿抱着“讨个公道”这样的想法而进行不必要的诉讼。

另外,当律师提出这样的观点时,往往是综合案件事实、证据、判例得出的结论,并非表示该律师没有把握自己会打赢官司,或质疑自己的能力。

总而言之,公众应当在采取诉讼行动前,妥善衡量通过诉讼所能获取的权益保护之期望值,来判断是否值得支付该笔讼费。

关注与讼费相关的事宜

一旦开始了诉讼程序,公众应当多加关注与讼费相关的事宜。首先,公众应当妥善保管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和信件往来,以便在律师需要时及时提供,避免因文书缺失影响了诉讼进程,从而产生更多的律师服务费、申请费和登记费等。

其次,有特殊原因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讼费的减交、缓交、免交。公众应当参阅法庭规则(Rules of Court)及初级法庭和**法院的《程序指示》(Practice Direction)或咨询律师。

**,在一场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仍可在诉讼请求的基础上相互让步,以期和解,及时节省诉讼成本。因此把握诉讼的基础信息,适时提出和解条件,对于诉讼成本的控制大有稗益。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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