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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书应当写明的内容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仲裁裁决书应写明:

(一)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二)申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

(三)裁决认(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

(四)裁决的结果及费用的负担;

(五)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仲裁调解书可参考仲裁裁决书的格式制作。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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