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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收入悬殊的夫妻


我跟妻子结婚1年多,还没要小孩,(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

因感情不和面临离婚。我俩全部财产如下:一套价值150万的房子(婚前买的写的我的名字,只有不到20万的贷款是婚后我俩共同偿还的);二十多万的存款,结婚戒指、项链等价值十几万的珠宝,一辆14万多的新车(车写的我老婆的名字)。


另外还有个情况就是我俩结婚时办婚礼我家花了30万左右(包括装修房子)而她家没掏一分钱,她曾经口头说过这30万算我俩共同找我父母借的以后共同偿还,后来这事就不了了之了;还有就是前段时间她父亲住院,花了3万多也是我掏的钱。


请问:


1 关于她价值十几万的珠宝(包括很多项链戒指等)我有权力要求当作共同财产分割吗?如果分割,法院可否支持我要现金补偿,而不要珠宝这类实物?


2 婚礼那30万花销,可否算作我俩向我父母借的共同债务?当时只是口头上说说,原本老人根本没想要我们还钱;另外她父亲看病花的那3万多元,我能要求她返还我一半吗?


3 她现在根本不肯离婚,起诉她即使到了法庭上她也会哭哭啼啼甚*以死相逼,如果她一直这么坚持,最快多久我们才能离婚?


4 感情破裂后我的工资卡就没给她,她曾经向我们单位索要,甚*扬言要去法院告我,请问我有权力不把工资卡给她吗?


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


1.共同财产,现金和拿珠宝换现金是一回事(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

,没什么好计较的。可以协商。


2.婚礼如果是你父母拿的可以算是 对你们的赠与不算借款(有约定从约定,没有就算赠与,估计此事也就一赠与行为),3万多借款如果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算借。


3.你可以起诉,具体以法院判决,估计第一次很难离4.可以,共同财产没错,但没要求共同财产一定是由谁保管。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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