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黑龙江律师网

北京依据新婚姻法宣判首例非婚生子女索赔案


5月17日,只有1岁零两个月的私生女小慧,起诉亲生父亲索要抚养费和教育费。法院当庭按照新《》第25条规定,(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

将小慧判给生父抚养。


据北京晨报报道,小慧的父亲今年27岁,家在北京,在广东工作时与小慧的母亲相识并同居,可是一直没有办理,小慧“不明不白”地来到人间后,父亲竟舍她而去,母亲只好带着她千里寻父,为女儿的未来讨个说法。在西城法院便民法庭,小慧终于见到了父亲,并被判给她父亲抚养。


办理本案的法官刘珍说,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

直*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据悉,这是新《婚姻法》颁布以来,北京市非婚生子女索赔的首件判例。



下一篇:保护非婚生子女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微信:13304590183
邮箱:13304590183@163.com
网址:www.13304590183.com
本技术支持:黑龙江泰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黑ICP备19001836号-2
律师服务电话:1379699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