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最终敲诈勒索获罪
靳X华和陈女士是关系很好的老乡。2002年初,陈女士在北京开了一家服装批发公司。陈女士做老板,靳X华当会计。十年后,她们公司已发展成为拥有150多家店铺的大企业。陈女士从创业时的小老板变成一个成功的女企业家,靳X华成为这家大公司的财务主管。十年下来,陈女士把靳X华看成了自己的亲姐妹,为了方便靳X华工作,陈女士将公司财务系统**权限交给了她。
一个是老板,一个是下属,她们两人之间本应签订劳动合同,可是她们没有这样做,(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原因是觉得相处很好,认为没有签合同的必要。
2012年初,公司面临一次发展的新机遇,一家有实力的企业看上了陈女士的公司,打算与陈女士的公司合并,经营服装生意。靳X华听说重组后的新公司以外来财务人员为主,自己现在这家公司有可能就不设财务部门了,如果真是这样,自己这个财务主管肯定将面临被裁危险。
此时,靳X华想到了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公司拒不支付这笔钱怎么办呢?毕竟自己没有劳动合同这个保障呀,她觉得必须想个办法逼公司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还要让陈女士免除之前因为买房、做生意借去的16万元借款。
为了达到目的,靳X华把目光放到了她负责的公司财务系统上,这是她的筹码。于是,靳X华利用自己的职权,将公司2005年*2012年2月的全部财产资料备份到自己的U盘里,然后将公司财务系统全部信息做了删除,并修改了公司财务系统的所有密码。随后,靳X华带着公司全部的财务数据不辞而别。由于财务系统密码被修改,整个公司和150多家店铺全都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公司批发、零售和其他业务也全部陷入瘫痪状态,(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就连与其他客户核对账目这样的日常工作都无法开展。万般无奈之下,陈女士打电话要求靳X华立即到公司恢复系统,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而靳X华此时却和陈女士谈起了条件。为了正常经营,陈女士找来电脑技术公司的专家,破解了靳X华重新设置的密码,但发现公司财务系统的所有数据已经被靳X华删除,留下的只有一个期末财务总数,其他所有账目及明细往来都是0。
在这种情况下,陈女士只好先向靳X华汇款8万元。与此同时,陈女士报了案。**后,靳X华被抓获。
靳X华向检察官交代了作案动机。为了索要赔偿金和免除债务,她删除修改了公司财务系统数据,承认敲诈勒索陈女士29.7万元钱的犯罪事实。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指出,靳X华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因不懂法自作聪明想出敲诈勒索的办法,使合法所得变成非法索要,陷入犯罪的泥潭。
检察官提醒广大读者,当今社会劳资纠纷时常发生,因劳资纠纷引起的违法犯罪也不在少数。因此在应聘过程中,一定要与工作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从根本上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人情关系放弃签订劳动合同会为日后劳资关系处理埋下隐患。一旦与工作单位发生劳资纠纷,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勿采取非法手段,结果只会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