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
近日**检指出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那么像“e租宝”一样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罪属于金融诈骗罪,通常是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非法集资达到刑法规定的犯罪情形,则属于犯罪。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其立案标准为: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3)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4)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认定非法集资罪的司法解释
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要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同时满足4个条件,会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
4、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别则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