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职补偿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合同终止协议无效单位应支付补偿金
■具体案情:
“我不想续签劳动合同时,公司非让我在一份协议书上签字,不然就不结清工资。没想到离开单位好几个月了,我还能拿到4000元经济补偿,法律真能帮我们普通员工维权啊!”李某某拿着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兴奋地说。
2011年8月,李某某被一家生物科技公司聘为行政文员,并签订了两年期劳动合同。她工作努力,每年都被评为公司优秀员工,并得到免费旅游的奖励。两年合同期满前,(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人事部经理向李某某征求意见,她说自己30多岁了,希望这次劳动合同的期限能签得长一些。不久,公司拿来新的劳动合同书,期限为5年,岗位不变,工资构成仍是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全勤奖,但“基本工资”一项由原来的2000元改成按北京市**工资标准支付。
李某某有些不解:2013年北京市的**工资是1400元,这无形中自己的工资不就降低了吗?人事部经理告诉她:“虽然暂时是少了点,但从长远看,**工资标准每年都在增长,公司跟你签订的是5年期劳动合同,用不了两三年,你的基本工资这一项就会高出2000元。”
听着挺有道理,可琢磨起来总觉得哪儿不对劲,**李某某拒绝续签劳动合同。人事部经理拿来一份《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其内容包括“员工单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放弃个人所有主张”,她觉得确实是自己不愿续签合同的,(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便在协议书上签了字,然后在劳动合同期满当天离开了公司。
过了一段时间,听说自己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李某某很犹豫:“我在协议书上签过字,他们还能给吗?”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申请了维权,后经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调解,她得到了4000元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