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黑龙江律师网

外资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


外资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

一、对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额

1.低注册资本额的限制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一些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或外商投资企业,中国有关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这类行业,应符合这些特别规定。

2.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间比例的规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有如下规定: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其注册资本*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5)如果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特殊情况而不能按上述规定执行时,可向商务部提出申请报告,由商务部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二、出资期限的规定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合同、章程中及外资企业在章程中必须明确出资期限,如未做出明确规定的,审批机构不给予批准,登记机构也不给予核准登记注册。

根据《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三、外资公司**注册资金要求

中国公司法对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并没有明文规定,虽然《公司法》里3万人民币的**注册资金要求也同样适用于外资公司,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客户能低于8万美金注册成功的。

目前,上海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公司注册地的区外经贸委审批决定。外经贸委根据该企业自身行业特点以及发展规模来确定**注册资本。根据我们的实际经验,“**注册资金”是一个和投资项目本身、不同区的外经委、我们的沟通——多方博弈的结果。

注册资金也不是越低越好,和投资总额还有一个比例关系,投资总额和注册资金的差额可以为将来拆借外资做好充分的准备,这对您的投资非常重要。外资进出口公司享受国家退税的前提是拥有进出口权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很多区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前提条件就是注册资本达到50万人民币之上才可申请。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微信:13304590183
邮箱:13304590183@163.com
网址:www.13304590183.com
本技术支持:黑龙江泰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黑ICP备19001836号-2
律师服务电话:1379699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