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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遗嘱见证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关于遗嘱继承部分


……


35.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36.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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