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黑龙江律师网

如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及注意事项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1.建设用地使用权;

2.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3.海域使用权;

4.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6.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

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但是,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呢?

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相对较为复杂,首先借款人要与贷款机构建立借贷关系,签订贷款合同;其次,借款人要将不动产抵押给贷款机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借贷双方一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完成抵押登记的全部手续。

不动产抵押登记注意事项

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贷款机构一是要审查借款人的资质情况,二是要审核提供的抵押物是否符合(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

要求,确定其合法性,并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抵押率。另外,在签订抵押合同前,贷款机构需要到抵押物所在地的房屋土地部门进行咨询调查,保障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的顺利进行。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微信:13304590183
邮箱:13304590183@163.com
网址:www.13304590183.com
本技术支持:黑龙江泰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黑ICP备19001836号-2
律师服务电话:1379699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