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黑龙江律师网

在中国有没有精神损失费的赔偿


在中国有没有精神损失费的赔偿?

如果造成残疾,一般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没有残疾,一般不支持。

**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若干规定>>有如下规定: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

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你家发生的事情对方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但在司法实践中,未构成伤残的,一般都不予支持



下一篇:没有了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微信:13304590183
邮箱:13304590183@163.com
网址:www.13304590183.com
本技术支持:黑龙江泰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黑ICP备19001836号-2
律师服务电话:1379699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