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黑龙江律师网

黑龙江律师网婚姻法律师团队婚姻案件经典案例之--孩子抚养权判决的标准


黑龙江律师网婚姻法律师团队婚姻案件经典案例之--孩子抚养权判决的标准

案情概要,

不然的话,这点就是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答案是黑龙江某某县的农村的这么一对儿小两口。小两口呢,女方被发现有外遇,但是本案就不做过多的描述。本案的法律点就是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是什么样的一个标准?

下面是法律观点概要,

一、本人同意离婚。

二人结婚生活期间,原告几乎不做家务,一直都被告洗衣做饭。孩子生下之后,自从13个月断奶之后*今,一直在爷爷奶奶处由爷爷奶奶抚养,原告很少看望。故被告对家庭生活已经不抱希望,同意离……

二、原告陈述的事实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不属实。

1、实际上原告根本就没有参与家庭的生产经营,一直都是被告在外面从事生产活动,原告从来都是呆在家,根本就没有参与任何生产活动。其诉状陈述的不属实。事实是被告每天回到家,还得自己洗衣做饭,回来晚的时候,原告经常自己在外面买饭吃,都很少自己做。

2、被告名下的房产为被告父亲出全资购买,为被告的个人房产。与原告无关。有证据加以证明。

3、关于土地承包,实际承包人是被告父亲,只是登记在被告名下。并且该块为被告在结婚之前承包的,有合同为证。并且每年的收益去了归还种地的贷款也是年年亏损,一直也没有挣到钱,而且今年到期了,起诉主张没有意义。

4、*于大型农用翻地机、水稻收割机,和轿车是根本没有的事情,被告名下根本就没有这些财产。

5、所谓的鱼池根本就没有的事情。关于退伍安家费,被告退伍是在二人登记结婚之前2年的事情。关于保险,根本就没有的事情。即便是有,根据法律规定,也是退休之后才能够取得的,被告的年龄退休早着呢。

6、*于公司,被告名下根本就没有某某有限……

三、请法院确认孩子由男方抚养,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一个是多年来孩子一直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原告完全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再者还有女方没有收入和经济来源,多年来也没有实际的劳动能力。在经济上被告的父母均为退休,均有各自收入。无论是 在经济上和孩子的成长环境方面,男方更适合照顾小孩,孩子在被告处成长更为有利。还有,男方的爷爷奶奶愿意继续帮助抚养孩子。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愿意帮助抚养孩子的,是一个判决抚养权的条件。所以于情于法依法男方抚养孩子更合适,而且有相关规定的。请法院将孩子判决归被告所有,原告支付抚养费。

案件结果,

本案双方离婚了,都没有过多的纠纷,主要是财产的分割与子女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呢,在本案当中也不不做过多的描述。所以说,子女抚养权认定的标准,本案当中的抚养权就参考了孩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抚养状况。根据**人民法院审理关于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权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确认子女抚养权除了,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标准之外,孩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呢,愿意帮助抚养子女的,也是一个法定的有利要件。那么这里头有一点注意,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在法律上是同等地位。如果孩子一直是由女方带大,由孩子的姥姥姥爷带大。那么在法律上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是一样一样的。在这个案件的审理当中的,我见到了这个小孩,确实是聪明伶俐,非常的可爱。当然,我也希望他离婚之后的前妻也能有一个好的将来。

案件原创代理人黑龙江律师网婚姻法律师团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复制和转载。





上一篇:没有了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微信:13304590183
邮箱:13304590183@163.com
网址:www.13304590183.com
本技术支持:黑龙江泰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黑ICP备19001836号-2
律师服务电话:13796995667